河洲镇

河洲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河洲镇人民政府
序号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条款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责任
1工作机构领导信息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简介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机构信息(1)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河洲镇人民政府法定职能、机关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2)河洲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及调整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2计划规划工作总结和计划年度性工作规划计划和成果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3法规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政府名义牵头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政策法规
    文件 
国家法律、法规、法章类文件及中央印发的部分方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4通知公告通知公告当前重点工作通知、方案、检查及其他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5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信息及其他人事信息
    干部人事任免相关信息 、联片包村干部调整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自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6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根据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进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决算、支出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和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对部门预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区分处理,将不涉密内容公开。公开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上一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全文。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预〔2021〕29号):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批复的单位预决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8〕35号)全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各级财政部门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编入政府决算和本部门决算,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依法予以公开。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负责公开”的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7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河洲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指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在集中公布的基础上,各行政机关可自行通过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关年度报告。√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每年1月31日前发布。√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8重大民生信息各部门重点工作开展工作情况河洲镇人民政府重要活动相关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新闻发布会  □广播电视  □报刊    □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  □档案馆/图书馆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或公告栏)  □其他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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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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